,我们两个就很少见面了,每次回来好像也没有见过他,甚至就连村里面的人嚷嚷着要一起跟我打工的时候他都没有露面。
他走过来,从口袋里面掏出来一盒皱巴巴的红梅,拿出来了一根,问道:不嫌弃吧?
哈哈.....
我笑了笑,立即接过来放到嘴巴里面,说道:你看你说的,嫌弃什么啊?
不嫌弃就好,好几年没有见你了,又长高了不少,怎么样?中午有时间没,咱们两个去我家,整两杯。
顿时间我乐了,问道:你小子,前几年我回来的时候,你咋没有请我喝酒?现在我落魄了,破产了,进监狱了,你咋想起来请我喝酒了?
钢蛋儿挠了挠头,脸上一红,有些尴尬的说道:你以前回来,抽的都是中华,开的都是好车,穿金戴银的,一个手机我一年都挣不到,我怕你看不上。
我愣了愣,随即轻轻的捶了他一拳,问道:那现在呢?为什么又请我喝酒?
嘿嘿,现在你落魄了,那咱们不还是好兄弟吗?
接着,他四处看了看,说道:过完年咱俩合伙干不?我在广州倒腾旧衣服往国外发,一年轻轻松松的五六万,咱俩要是合伙,我相信凭借你的头脑,咱俩一年最少这个数。
说着,他对着我比了个八的手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