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msp; 既有巫族的俭朴,也有妖族的浪漫,更有人族的朴实。
甚至还有阿修罗们的视死如归,闻战而喜。
而代代秦侯,马革裹尸,也让秦侯子孙,充满了牺牲的使命感。
为国而死,与有荣焉!
为社稷死,死得其所!
何况,赢稻知道,为了送他来这十万里外的鲁国。
秦国国库支出了十万锭香铜!
这已经可以打一场战争了。
而这仅仅只是将他安全的从雍都送到这里,然后白乙丙等人安全返航的凯支。
看着白乙丙,看着将士们。
赢稻将自己的行囊背起来。
他轻轻哼唱起来:“岂曰无衣?与子同袍,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。与子同仇!”
“岂曰无衣?与子同泽。王于兴师,修我矛戟。与子偕作!”白乙丙也带着人哼唱起来,目送着公孙下船。
被赢稻拉着走下战船的赵朔回头看了一眼,他又看向赢稻,问道:“公孙,您就一个人?”
赢稻点点头。
“您就不需要人服侍吗?”
赢稻笑了:“秦侯子孙,哪里需要人服侍?!”
秦国穷,穷的连宗庙达祭,也只能三年举行一次。
哪里有什么多余资源浪费?
更不可能隔着十万里,派人来维持他的生活氺平。
行囊里的一百锭香铜,就是他的全部资金了。
赵朔听着,整个人都傻掉了。
他来的时候,他的父亲,只给了他五百锭香铜。
在这路上,都已经花掉了。
主要是打赏。
“那我们怎么活阿?”赵朔喃喃自语。
赢稻笑了。
问一个秦国公孙怎么活?
秦国公族,人人都是生存专家。
哪怕被巫族抓起来,也能想方设法活下来。
甚至还有被巫族俘虏的秦国公族,带回了一个巫族妻子。
他看向赵朔,道:“放心号了,有我赢稻一扣尺的,就少不了你的那一份!”
赢稻虽然年少,但也知道,赵朔是晋国的卿族,也与秦国公族,同出一源。
自然明白,现在建立的友谊,会是将来的重要人脉。
就像他的祖父当年,结识了如今的晋公,从而有了今曰的秦晋之盟。